江門市蓬江區(qū)城市管理和綜合執(zhí)法局:
根據《江門市財政局關于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城鎮(zhèn)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的通知》(江財建〔2024〕34號),現將2024年中央財政城鎮(zhèn)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預算6072.06萬元下達給你局,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該項資金用于老舊小區(qū)改造工作,在具體使用時,按用途填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“2210108“老舊小區(qū)改造”。
二、請收到補助資金后,實行專項管理、分賬核算,按照規(guī)定用途使用,并根據工作(工程)進度及時撥付資金,確保資金??顚S谩?/p>
三、請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,對照本次下達的項目績效目標,加強績效目標監(jiān)控,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。預算執(zhí)行完成后,對照確定的績效目標開展績效自評,形成相應的自評結果。
四、此次下達資金為直達資金,資金標識為“01 中央直達資金”,貫穿資金分配、撥付、使用等整個環(huán)節(jié),且保持不變。同時,在指標管理系統中及時登錄有關指標和直達資金標識,導入直達資金監(jiān)控系統,確保數據真實、賬目清晰、流向明確、資金直達基層。對于資金來源既含中央直達資金又包含其他資金的,應在預算指標文件、指標管理系統中按資金明細來源分別列示,同時在指標系統中分別登錄,并導入直達資金監(jiān)控系統。
附件:江門市財政局關于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城鎮(zhèn)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的通知(江財建〔2024〕34號)
江門市蓬江區(qū)財政局
2024年6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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