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(江門市華晨人力資源有限公司)
蓬人社派〔2023〕106號
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
申請人:江門市華晨人力資源有限公司
地 址:江門市曉港苑3號第八層1-7+3.5M A-B+4.135M 1-7C-C+3.00M1-6+4.70M 2.365M+C-C1-7+3.50M 4.00M+D-D軸自編802
法定代表人:邊懷照
你單位于2023年12月22日向我局提出勞務派遣經(jīng)營許可申請。經(jīng)審查,符合法定條件,根據(jù)《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》第七條、第十二條、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(guī)定,我局決定準予你單位經(jīng)營勞務派遣業(yè)務,授予《勞務派遣經(jīng)營許可證》(編號:440703230058),行政許可有效期:2024年1月9日至2027年1月8日,另按照《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(guī)定,請你單位在行政許可有效期內(nèi)每年3月31日前向我局如實提交上一年度勞務派遣經(jīng)營情況報告。
江門市蓬江區(qū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24年1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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